会员单位登录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届民办幼儿园 “教坛新秀(中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协会,各民办幼儿园:

      为了培养和选拔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民办幼儿园中、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我市民办幼儿园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开展第四届温州市民办幼儿园“教坛新秀(中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的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学生。

   (三)学历达到合格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大胆进行教改实验。近三年(2019年以来)撰写过较高质量的论文、案例或教改经验文章两篇及以上(县级以上公开发表或获得县二等奖以上)。

  (六)教坛新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教坛中坚年龄在35~45周岁之间(1976年8月31日至1986年8月30日之间出生),在民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底)以上。

   三、评选办法

    “ 民幼新秀(中坚)”的评选,采用基层推荐、专家组考核、协会审定的办法进行。一是由个人申报,经学校考核推荐;二是县级协会组织考核初评,并根据推荐指标上报市协会;三是市协会组织相应的考核评审组,对被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确定市级“民幼新秀(中坚)”。

各县市区协会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推荐条件,严格程序,民主公开,逐级评选。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 9月底日前,县(市、区)协会组织考核、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并上报推荐名单(附件4)及考核材料(附件5      个人申报材料清单)。

  (二)2021年10月底前,由市协会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现场听课完成考核、评审工作。

   以上材料报送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地址: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鹿城区车站大道737号)201室,电子信      箱:511973227@qq.com,联系人:杨雪华,联系电话: 88278027

各县(市、区)民协、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温州市民办幼儿园第四届“教坛新秀(中坚)”推荐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民办幼儿园第四届“教坛新秀(中坚)”申报表

3.温州市民办幼儿园第四届“教坛新秀(中坚)”考核评价综合表

4.温州市民办幼儿园第四届“教坛新秀(中坚)”推荐对象一览表

5.温州市民办幼儿园第四届“教坛新秀(中坚)”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清单


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2021年9月15日

1111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