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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评选的通知

为了加强园舍文化建设,优化园舍育人环境,深化书香园舍工程,推广幼儿早期阅读,引发幼儿对书籍、阅读的兴趣,培养幼儿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设置:

民办幼儿园阅读活动室设达标与示范两个等级。依据《温州市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建设评选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对幼儿园阅读活动室的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总分100分,分数在70 ---89 为达标阅读活动室,分数在 90分及以上 为示范阅读活动室。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温州市民办幼儿园(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当年会员单位);从 2014年开始,每年评一次,每年9月下旬申报,11月考核、评估;

三、评选程序:

1.幼儿园申请。凡申报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的幼儿园,需认真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向市民办教育协会提出参评申请,提供达标或示范阅读活动室评估申报表和评估工作用表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工作用表请在温州民办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

2.考核评估。市民办教育协会根据幼儿园申报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核评估,确定达标或示范阅读活动室对象。

3.表彰授牌。通过考核评估,符合《标准》等级的阅读活动室,市民办教育协会发文通报表彰,并授予“温州市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的匾牌。

附件1:温州市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建设标准附件1.doc

附件2:温州市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评估申报表附件2.doc

附件3:温州市民办幼儿园达标、示范阅读活动室评估工作用表附件3.doc

 

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4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