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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出台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专题培训工作新政

日前,乐清市教育局出台了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专题培训工作新政,旨在促进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民办幼儿园师资整体水平。

该政策规定,凡已录入2013年浙江省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的乐清市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和正副园长均需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分类确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前辅导;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内容为专业素养与技能、师德素养等;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民办幼儿园正副园长,培训内容为园长岗位培训与提高培训;已通过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课并已被录取参加2014年48学时以上培训的教师,继续参加原选课培训。

培训将采取暑期集中培训和考前辅导培训、周末专场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经费由乐清市财政局在培训结束后按考核合格人数统一拨付到各民办幼儿园。乐清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乐清市教育局 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