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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2014年温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协会、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提高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深化我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14年温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市民办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2.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心理健康教育、小班化教学等内容均可参评。

3.每位教师(第一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中小学的主题为:以学生学习方式的改进,促进有效学习的课堂变革,践行学为中心,以学定教,教为学服务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幼儿园的主题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3.选送论文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评审表(附件1),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4.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参赛论文均需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选,并通报给所在县(市、区)民办教育协会及所在学校。

三、论文征集时间

上交截止时间:2014515日。请各校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评论文评审表(见附件1、承诺书、论文及2014 年温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到协会活动专用邮箱:wzsmbjyxh@163.com

评审费汇协会专用账号:农行622848 0338294461177,请在汇款回单注明汇款人姓名、单位,发协会QQ511973227,以便我们开具发票。

四、论文评选和奖励

1.由温州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成立论文评审组,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审组成员由温州市民办协会聘任。

2.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附件:

1.论文评审表附件1.doc

2.2014年温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参评论文承诺书附件2.doc

3.2014 年温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汇总表附件3.doc

42014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参考标准附件4.doc

 

 

 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