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登录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情况复查的通知

温教办民函〔201390

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情况

复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14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民办学校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情况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安排在62428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法

(一)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的简要汇报,核对各县(市、区)参加年检评优的学校基数和年检评优推荐比例。

(二)对推荐为市年检优秀单位的民办学校进行复查,检查面在20%左右,并尽可能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三种类型。

三、检查要求

(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地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汇报可在被查学校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供填写完整的《县(市、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汇总表》和各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及《县(市、区)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推荐单位汇总表》,因特殊情况缺《法人登记证》的,教育局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二)被检查的学校应提供自查自评报告、年检评优操作标准(应有自评得分)、年检评优工作用表、《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2012年度5月份和11月份学校教职工工资册、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校和教师荣誉复印件。

四、检查人员分组安排

组长:戚德忠

组别

         

          检查对象

第一组

 吴建军  朱爱莲  

苍南县、泰顺县

第二组

    万小峰汪伯芝   刘加仁

瑞安市、文成县

第三组

王永其许品和 池春燕 何朝荣

鹿城区、乐清市、

直属学校

第四组

董亮明刘知迪 洪中林 黄则登

龙湾区、永嘉县、

洞头县

第五组

虞文钱姜晓眉 黄文嫣 朱光荣

瓯海区、平阳县、

经开区

注:带★号为各小组负责人。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