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办民函〔2013〕90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情况
复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温州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14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民办学校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情况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安排在
二、检查方法
(一)听取县(市、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的简要汇报,核对各县(市、区)参加年检评优的学校基数和年检评优推荐比例。
(二)对推荐为市年检优秀单位的民办学校进行复查,检查面在20%左右,并尽可能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三种类型。
三、检查要求
(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地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汇报可在被查学校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供填写完整的《县(市、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汇总表》和各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及《县(市、区)民办学校年检评优推荐单位汇总表》,因特殊情况缺《法人登记证》的,教育局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二)被检查的学校应提供自查自评报告、年检评优操作标准(应有自评得分)、年检评优工作用表、《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2012年度5月份和11月份学校教职工工资册、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校和教师荣誉复印件。
四、检查人员分组安排
组长:戚德忠
组别 |
成 员 |
检查对象 |
第一组 |
吴建军★刘 珍 朱爱莲 陈 坚 |
苍南县、泰顺县 |
第二组 |
万小峰★汪伯芝 王 敏 刘加仁 |
瑞安市、文成县 |
第三组 |
王永其★许品和 池春燕 何朝荣 |
鹿城区、乐清市、 直属学校 |
第四组 |
董亮明★刘知迪 洪中林 黄则登 |
龙湾区、永嘉县、 洞头县 |
第五组 |
虞文钱★姜晓眉 黄文嫣 朱光荣 |
瓯海区、平阳县、 经开区 |
注:带★号为各小组负责人。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