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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图文资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协会,各有关学校:

为筹备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回顾温州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阶段历程和初期成效,经研究,决定编辑画册《改革照亮未来——温州民办教育革新录》(暂定名)。现向全市征集图文资料,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各级各类领导及著名专家学者调研、指导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照片;

2.反映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会议、活动照片;

3.在外投资办学取得较大成功的企业、学校、投资者近照;

4.确定在温投资办学的重要企业、投资者近照;

5.反映本学校工作环境、办学条件和重大师生活动的照片;

6.反映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成效的市级以上媒体新闻;

7.其他与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的各类照片。

二、征集对象

1.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

2.各县(市、区)民办教育协会;

3.百所民办教育改革试点首批推进学校;

4.首批窗口学校创建单位;

5.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单位;

6.其他相关的学校、社会培训机构。

三、报送要求

1.图片要求主题鲜明,画面清晰,具有典型性和视觉冲击力。照片内容反映的时间为20111月起至今。

2.图片须提供数码源文件或者电子扫描稿,不得经过电脑后期加工制作而改变其原有的真实性。照片宽度不少于1000像素,JPG格式。

3.每幅图片文件以拍摄时间-内容标注命名。比如:20115-召开某会议

4.每个单位根据图片征集内容选送1015幅左右的照片,并认真逐项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交由县(市、区)教育局打包发送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报送市教育局时间为928。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联系人:刘珍;办公室电话:88630112;邮箱:52205670@qq.com

5.画册设学校风采章节,请市民办教育改革试点窗口学校创建单位专门选送本校精彩、优质图片510张供选择,附学校简介300字左右(简介需提炼一句能体现办学理念或办学成就的的话作为标题),另设文件夹并注明某某学校风采,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四、有关说明

1.本次征集的各类照片不管是否采纳,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各单位及个人自行留好底稿。

2.本次图文征集、制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学校务必落实专人立即着手做好此次图片征集、报送工作。

3.市教育局对入编画册的图片学校和作者个人将赠送画册一本。

 

附件:《改革照亮未来》画册图片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920 

附件

《改革照亮未来》画册图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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