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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教育局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宿迁新闻网讯 日前,宿豫区教育局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区内民办教育学校发展工作,辖区内50多家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2012年,宿豫区教育局将通过加大督查管理力度、加大年检力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招生广告备案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民办教育学校进行规范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加大督查管理力度,推动民办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发展。继2011年联合当地政府分别取消了黄墩乐喜小学(含幼儿园)和鸿文双语两所办学能力薄弱的民办学校之后,宿豫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所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和督查力度,采取专人负责制,认真排查,摸清辖区内民办教育办学情况,坚决杜绝新的无证办学现象发生。同时根据当地教育规划布局,结合教育现代化创建等要求,通过办园点,分园等多种方式,合理地优化本地的教育资源结构,进一步推动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以年检为抓手,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良性发展。今年,将加大年检力度,依据年检《细则》,实行量化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凡年检得分不及格的民办教育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责令其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民办学校校园安全。宿豫教育局强化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抓住接送车辆、危房、饮食等安全重点问题,进行有力整治;对整治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中心校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与辖区各民办幼儿园签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幼儿园无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招生广告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行为。严格民办学校专业、广告审批和核准工作,对未经教育行政机关审批、审核,擅自印发招生广告的民办教育机构将严肃查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教育局职成教科备案。对不负责任的许诺性广告及带有欺骗性质的招生广告,坚决不予审批。严肃查处未经审批的招生广告,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以净化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行为。(程絮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