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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享公办待遇

    率先于全国的温州民办教育改革结出硕果。截至今天,温州首批100所民办学校中已有43所完成了民办事业法人登记,经历了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民办事业单位”的顺利转型。

   “今后学校享受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这对我们搞民办教育的鼓舞非常大!”日前,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成为第一个完成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学校,校长陈正直领到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难掩激动心情。

    去年11月,温州出台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1+9”文件,对民办学校提出分类登记及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规定,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民办事业法人登记管理,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民办学校可以自愿申报法人类别。

    根据相关政策,民办学校在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之后,可享受多项政策倾斜。资金方面可享受到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补助政策,土地方面可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在收费上可以由学校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3倍的标准进行优质优价的自主收费。此外,在办学有结余的前提下,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

    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大,影响办学质量,同时税收、土地、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现在新政策出来后,教师队伍安心稳定了,新教师招聘也更容易了。在沙城高级中学任教的史进军老师告诉记者,现在不仅享受和事业单位同样的“五险一金”,还能参与评审职称,退休后也能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有了这样的政策保障,今后就能安心教书了。”

    据悉,温州教育部门将于5月底前完成温州首批100所学校的法人登记。100所学校中有84所选择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另有16所选择登记为“企业法人单位”。选择企业法人的学校在学生收费上没有限制,但不能享有民办事业法人所享有的公共财政补助。根据计划,温州总计1732所民办学校,将分三批、在3年内全部完成分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