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的综合进程,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贯彻落实“1﹢9”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政策,4月13日下午,苍南县2012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会议在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召开。苍南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先葵,职成教科、学生科负责人,苍南县民政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各学区分管民办教育主任和成教、幼教干部,民办学校分管校长和负责年检工作干部,民办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负责人等4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2010年度年检工作,对2011年度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为2家5A级、8家4A级、5家3A级社会组织进行了通报、表扬和授牌。
会议指出,凡2011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年检内容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工资福利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民主监督管理情况及服务承诺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受检单位需提交填写完整手续齐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1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等材料。确定即日起至本月底为自查阶段,5月15日之前为材料审核阶段,5月20日之前为组织检查反馈阶段,至5月31日为复查抽查阶段。检查结果将于6月份公布。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不整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陈先葵要求与会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及负责年检工作干部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对照标准组织台账、分类自查、积极整改,要重视安全、规范办学,为自己、为学生、为社会负责。
据悉,自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苍南教育局围绕“1+9”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上报了19所民办学校作为市首批100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校,上报数为全市第一。同时,率先在学前教育领域推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幼儿园等级创建、规范化管理、教师素质提升、困难家庭儿童补助等,通过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文/杨守铬 图/林成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