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谊会性质
本会是由温州市省一级幼儿园园长自愿参加的、在市民办教育协会领导下开展活动的社团组织。
二、联谊会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投入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实践活动,促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省一级幼儿园办园水平,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温州学前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三、联谊会目的
搭建区域内省一级幼儿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开展专题研究、专家引领、同行互助、经验分享的活动,促进优质民办幼儿园携手共进,形成良好的学习共同体,切实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品质,为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优质园而努力。
四、组织机构
会 长:陈容容(瓯海区新桥第一幼儿园)
副会长:白丽萍 (鹿城区上陡门中心幼儿园)
林炎琴(龙湾区七彩阳光幼儿园)
郑 燕(乐清市柳市镇第三幼儿园)
杨小茜(平阳县萧江镇爱绿艺术幼儿园)
李 静(苍南县龙港镇小龙人幼儿园)
林晓珍(泰顺县育才幼儿园)
五、联谊会活动项目:
(一)每学期举行一次保教专题研讨活动,各会员幼儿园轮流承办;活动形式及主题由承办幼儿园确定,采用公开课、同课异构、观摩活动等形式,并邀请名园长、名师、教研员进行点评。
(二)每学年举办一次办园经验交流。
(三)每学年举办一次专家讲座活动。
(四)每学年组织一次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六、责任与义务
(1)联谊会各项活动采取会员单位承办制和团体活动制,凡由会员单位承办的各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办会员负责;凡由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的团体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参与会员分摊。
(2)各会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联谊会和温州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进言献策,贡献智慧。
(3)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谊会各项活动,按活动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提供相应资料数据。
(4)各会员单位要主动承办、积极协办联谊会各项活动,活动安排应简朴高效,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5)各会员要认真负责联谊会各项活动,凡无正当理由而三次不参加联谊会活动的,作自动退会论。
温州市民办省一级幼儿园园长联谊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