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单位登录
新闻资讯
法制社会从娃娃抓起—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倡导书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表示要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加强各地的法制教育。为响应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号召,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0330通过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于201061开始实施,新条例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求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等各社会团体配合处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新条例强化了父母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增加了试行违法和轻微犯罪记录消灭等制度,更加人性化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其中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开展法制教育,普及基本法律知识,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更加明确了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新条例的出台,使我们告别了12年前制定的旧条例,它不仅将极大的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和范围,更加将未成年人的保护提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并且更加注重对未成人的现实保护,不仅保护未成年人的当前利益,且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未来发展的考虑,为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工作指导。

浙江省之所以会如此重视法制教育建设,不仅是因为国家的大政方针的指导,更是因为近几年来我国的未成年犯罪率急剧上升以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侵权行为急剧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报告显示,中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其增加幅度甚至超过了我国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而有未成年人参与的犯罪也占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其中以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居多,大约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另外,前段时间福建、广州等地发生了多起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全国各地认识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再加上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维权意识的淡薄,更加成为其他类型的犯罪或者侵权行为主要实施对象,针对未成年人的拐卖,欺诈等行为也似乎已被司空见惯,上述情况充分的说明了当前状况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当下法制社会建设,构建和谐浙江、和谐温州的重要途径之一。

综上,为提升我省未成年人的法制素质,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这种观点加以高度重视,体现了我省在构建法制社会的决心。作为各级教育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我们有义务将该项内容加以贯彻、落实、深入,这不仅是为了社会的繁荣安定,更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下一代。为使未成年人能够有一个更安定的生存、发展的环境,也为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积极个人价值提供良好的价值指导,我们必须积极地行动起来,加入到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队伍中来!!!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