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教改的核心难题,仍是如何最大限度调动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力量和资源,以此完成中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跃进之路。
如何利用多样化资源,政府的、民间的,海外的,需要近思更要远虑。尤其是,寻找制度资源,让其成为推动新教改远行至2020年目标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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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新教改不能回避的老课题。
“《规划纲要》的起草小组正在酝酿如何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一位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在新教改《规划纲要》渐次明朗之际,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已步入到“瓶颈期”这一话题再次被重重提及。民办教育“非营利性”与允许投资者“合理回报”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这一直被刻意回避的、但终究不能回避的两难问题开始跃出水面。
5月15日,在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民办教育研究所共同举办的“如何振兴中国民办教育”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表示,民办教育的分类管理迫在眉睫,可以从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开启此轮改革。
这样的研讨会自进入新教改纵深化以来,突然增多。
在专家们看来,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试点,或许可以让以下两大不容易马上消解的制度症结进行突破性探索:一是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定位仍不够清晰,二是对于民办教育扶持力度不够。
民办教育的瓶颈期
“我从事民办教育已经十多年了,民办教育界的朋友认识很多,这几年每次参加这样的研讨会,人都会少一些。”江苏省无锡市金桥双语学校董事长马自雄向记者感叹道。马已经在民办教育领域“打拼”多年的。
2000年,马自雄在无锡创办了一所私立小学,目前已有58个班,在校生达2500多人,去年无锡市统考时,语数外三科第一名都出在了这所学校。
2004年,马自雄又开办了幼儿园,目前有24个班800名学生,全校加起来已达到3000人。虽然发展规模不错,但马自雄对于进一步的拓展,显得忧心忡忡。
“最近无锡市政府部门送一个学校给我们,校舍建好,设备配好了,要让我们去办,但是我们不敢去办,不敢去办的原因是什么?我对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有很多顾虑。”马自雄坦承。
这样的顾虑并非马自雄一人所有。5月15日与会的中国民办教育界人士均表示了类似的观点。在他们看来,民办学校遭遇了新的发展瓶颈阶段。
“全国范围内民办学校整体走弱,这个现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表示。
2004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初,曾有民办教育领域人士欢呼,将“迎来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春天”。五年之后的今天,民办教育发展进入瓶颈期。
民办教育需要跨越的第一个坎是公有民办学校的问题。“我们就叫它‘假民办’”马自雄表示。
用国家的资产和公办的教育资源挂了民办学校的牌子,与民办学校争生源成为一大现象。这个过程中,教育部门的主管如何避免从管理者变成竞争者,这成为一个难题。
与此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将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成为民办教育需要跨越的第二道坎。
民办非企业法人,这样的定位,令众多民办教育事业的从业者无所适从。
民办非企业法人,它既不是事业的,又不是企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这个称谓出来以后,民办学校成为了教育投资领域的另类。
在实际的运作中,地方上,很多政府部门是一招商引资的模式,把民办学校作为一个企业来对待,这就加大了民办学校办学的难度,也衍生出很多问题。
比如,对于民办学校教师身份的认定就是一个:民办学校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的编制还是企业单位的编制?
由于民办教育被定位于“民办非企业法人”之后,绝大多数的民办学校的教师是地方政府以企业单位的编制来对待的,按照企业的标准缴纳社保,按照企业标准办理退休。
“这导致一个直接的结果,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在福利待遇上相差悬殊。”马自雄表示。
以一位30年教龄的教师为例,如果是以公办学校教师待遇退休,每月可以领取3200-3300元的退休金,但是以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退休,每月只能拿到1400元,不到前者的一半。
近期,国家已经在全国陆续推行“绩效工资”制度,要求通过“绩效工资”使得义务制教育阶段老师的收入向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标准看齐。从目前各地出台的方案来看,该项工资多在500-1000元之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要高出这个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民办学校的教师怎么办?在国家还没有新的补充政策之下,马自雄忧虑,“民办学校最后很可能选择,向家长增加收费,中国民办教育很多学校这道槛过不去。”
分类管理的选择
对于新教改来说,已经潜行了十多年的民办教育,已经没有回头路。民办教育在中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中国教育事业大厦不可或缺的一个支柱,虽然这个支柱还不是很粗。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全国民办各类学校大概有11万所,在校的学生已达2700万人。“民办教育的兴起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大发展功不可没,其重要功绩之一是弥补了教育的供给不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社长袁绪程表示。袁关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多年。
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无论从官方还是在民间,都已达成共识。新教改《规划纲要》制定中,民办教育亦是其中组成部分之一。
民办教育新定位,需要新思路。分类管理成为目前呼声较高的改革选择。
“对于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这是现在《规划纲要》起草过程中的一种主流思想。”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告诉本报记者。
一位直接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人士亦明确告诉本报记者:“我个人和周围的一些人极力主张要把分类管理作为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政策。”
在他看来,正是因为目前对于民办教育分类不清,才造成了目前民办教育领域发展中所存在的诸多“模糊现象”。
如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公布的各项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都规定了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质”,但同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则又明确提出:“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所以说非营利性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办学者的营利行为发生了矛盾,导致了监管规则上的混乱。”袁绪程表示。
正是因为民办学校营利和非营利的性质模糊,导致国家很难对于民办教育的从业教师给予相应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
“国家怎么能够把民办学校的教师跟公立学校的教师视为一个待遇?因为有些民办学校在主管部门来看还有营利的嫌疑。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土地、税收等的优惠政策。”一位直接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人士表示。
在袁绪程看来,民办教育首先应该在性质上做出清晰的划分。
出资性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非营利性,二是私营性及营利性。用企业的方式办学校,就要按照企业规则进行监管,照常纳税,按公司法人来处理;如果按事业单位来办学,应该通过法律来规定其公共事业的地位,并据此享受国家所提供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民办教育改变的方向要重新划归两类办学,并按照分类性质进行不同的管理,需要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又要切实保护民办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前尤其要鼓励营利性办学,解决教育供给不足和教育活力不够的问题。”袁绪程表示。
如何过渡?
标准划分清晰之后,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如何面对现在已经存在的众多民办教育学校,如何给这些学校划分类别。这仍是浩大工程。
“我曾经打电话问过一个民办学校的董事长,你愿意选择哪一分类?他想了半天觉得是非营利的比较好,这样能保护自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柴纯青告诉本报记者。“他首先考虑的是能不能保护自己,而不是对民办教育有一个宏观的判断。”
对于现有的民办学校的身份的界定,本身就是一次利益的重新调整。
“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毕竟涉及到十几万的学校和上千万的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学生。”一位参与《规划纲要》起草的人士表达了顾虑。
5月15日的讨论会上,有专家提出可以实行“老学校老办法,新学校新办法”,老学校条件成熟之后慢慢的过渡。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则明确表示,这个办法“好是好,但是有点不切实际”。他说,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针对存量而非增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中国生育高峰的回落,适龄儿童的总量已出现大幅下降,现有的公立教育资源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学龄儿童对于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新举办的民办学校,中小学新建学校再出现只能是很小的部分,基本上不可能有大规模的新的中小学的民办学校出现。
由是,有与会专家提出了建立“民办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设想。
袁绪程表示,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区,重新建立民办教育机构的性质,分别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产业登记。
如果转为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政府应该给予很多的支持,社会应该给予大量的捐助;如果转为营利性的学校要进行转制,转成企业制的单位,要重新评估确定和界定国家学校个人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教职员工的身份转换和补偿以及土地变现等政策。
产权明晰以后大量的引进财团,与此同时要放开营利性办学,鼓励民间资金大量地投入到教育产业。
决策层在立法或者是规划规定的时候可以把目标模式和过渡模式做一个区分,比如说逐渐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的关系,在政策制定的时候有一个缓冲的时间。这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教授的建议。
无论哪一种建议,民办教育分类政策,这是新教改难以回避的新命题,试点先行先试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渠道。